壤侵蚀不仅造成中下游的淤积,同时减少了“土壤水库”的调蓄作用。据史学正等的推算,长江上游面积为 100万km2, 以土壤平均厚度 0.78m 计算,其土壤整个孔隙之和为 1973亿m3,土壤水库的总库容量随着土壤侵蚀的加剧而损失严重。长江上游 35.2万km2 的流失区中,在年侵蚀总量为 14.78亿t 的条件下,其侵蚀模数就高达 4200t/km2·a,相当每年剥蚀 4.0mm 的土层,即每 10 年减少 21.97亿m3 的蓄水能力。加之植被破坏以后,土壤裸露,雨滴直接打击在土壤表面,使土壤结构破坏,严重地阻碍了雨水渗入土壤水库,从而加剧了洪水的下泄[6]。
4 以抗洪为契机,进行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
我国生态系统失调的根本原因是人多地少。要进行生态系统的重建,必须与经济结构的调整相结合,把改善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4.1 总体规划、综合治理
以可持续发展的原理为指导,把大江大河作为一个整体的大系统,从自然、社会、经济综合考虑,打破部门割据,统筹安排,进行综合治理、宏观调控;建立相应的管理和经营体制,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过去流域机构管江不管湖,地方机构管湖不管江,农、林、水利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职责不清,管理紊乱。在地方和部门利益驱动下,采取短期行为,缺乏长远打算。上游垦荒毁林,加大水土流失,中游围湖造田,大搞建设,不仅减少排蓄能力,并且在关键时刻,难下决断。今后要改变条块分割的管理机制,建立流域管理的统一协调的机构,对有关重大的生态建设和水利建设问题的决策,要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同时,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2 大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进行立体布局、综合开发是我国山地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也是景观生态的主要研究内容。在今后的山区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中应予以大力推广和扶持。
推广坡地改梯田、坡地绿篱、横坡种植等措施;陡坡耕地要退耕还林;防止在三峡移民中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停止三峡移民过程中实行简单的“后靠移民”的作法,后靠移民将加剧陡坡开垦。例如,据重庆市统计,三峡移民至今已开垦坡地
6700hm2,稍有不慎,将带来新的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应按照“三峡库区的生态功能分区”重新规划安置移民。
4.3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退耕还林,退耕还湖
退耕还林和退耕还湖工作势在必行。成功的关键在于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服务业和加工业转移和解决粮食及生活问题。在坡度大于 25°的陡坡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段,应坚决杜绝开荒,已开垦的地段也要尽快退耕还林;在土壤和水利条件较好、坡度较缓、水土流失潜在威胁较小的已开垦的农地,可以实行林业和农业的综合规划,推行农林复合经营体系;对于目前仍然处于天然状态下的洲滩,为了发挥其调蓄功能和生产效益,应该严格制止盲目围垦,对已建圩区,应因地而异。对地势较高,圩内水利设施基础好,开发利用程度高,对调蓄、行洪无重大影响的圩区,原则上应继续予以保留,并进一步加高圩堤,提高抗洪标准;对圩区地势低下,有碍行洪和调蓄者,应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调整改造。要把非蓄洪性质的围垦调整改造为蓄洪性质的围垦,并建设安全岛(台)、安全楼、物资和人员紧急转移公路等安全措施。当水位涨到一定高度,并可能继续上涨时,启闸或用人工爆破方式破口分洪;对圩堤单薄且水利设施不配套的圩堤,或已围圩滩是鱼类重要产卵场者,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退田还渔”。所谓“退田还渔”并不意味着将已建成的圩区恢复至建圩前的天然水面状态,而是在充分利用已建圩区设施的条件下,将原来封闭式的围垦种植,改造成半封闭型的筑圩养殖[8]。
4.4 发展种草养畜
在雨量和相对湿度较高、日照相对缺乏、坡度较陡的山地和森林上限以上的高山地带,难以从事一般作物栽培的高原区,以及在雨量缺乏的干热河谷地区应发展种草灌,既能大幅度提高生物生产力,发展畜牧业,又能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是使山区早日脱贫致富并使农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4.5 加强林业建设
森林有巨大的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作用。我国现有森林面积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南地区,恰恰是这次洪灾最严重的两条河流的上中游地区。由于长期以木材生产为中心,重采轻育、重取轻予,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建议:
(1)加强天然林的管育天然林生物多样性高,层次结构复杂,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能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自然资源中的宝贵财富,目前已保留不多,不少地区实际上已无林可采。特别是在大江大河上游和沿河两岸地区,更应明确划分出水源涵养区,加强保护。应当认真贯彻天然林保护工程,一年内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采伐,以便使长期遭到破坏的天然林得以休养生息。在此期间要抓紧制定天然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以便逐步过渡到分别类型进行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建议在长江上游干流和支流两岸 10km 范围内建立国家级永久性森林水源涵养区,禁止任何形式的主伐。地处长江中游的一些多雨中心,如南岭山脉北侧、雪峰山、武陵山、秦巴山、大巴山、桐柏山、天目山、五夷山、幕阜山等对长江水文影响很大的山地丘陵应大力发展水土保持林,使中上游地区防护林面积达到 50%~70%;在中下游地区,用材林和经济林比重可少有增加,防护林比重不应少于林地的 1/3。
(2)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改造封山育林是一项经济有效的加快山区绿化的重要措施;封山育林要以封为主,封管、抚补改相结合;对飞播林、生态脆弱地区的新林要实行常年封山,禁止人畜破坏,以便尽快发挥防护效益。
(3)开展群众性的造林绿化,加速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和公益林建设在土壤条件较差、植被恢复难度较大的地区,如石灰岩山区、退化严重的红壤丘陵以及石化沙化严重的地区,应加大投入,通过人工造林保证植被的恢复。造林工作应贯彻“乔、灌、草相结合;防护林与经济林相结合;封山育林与造林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人工造林禁止采用全垦、炼山等整地方式;要进一步优化和巩固已建成的长江防护林体系。在土层较厚和退耕还林的地方,可加大经济林的比重;在防护效益较差的经济林中补植生物绿篱,提高防护效益;造林树种要选取根系发达、枝叶繁茂、萌芽力强、生长快、寿命长、经济价值高的树种营造各种混交林。还可建设多林种复合型的森林,如防护—用材林型、防护—经济林型、防护—薪炭林型、防护—特用林型等,充分发挥森林多功能、多效用的特点。对已建立的防护林应进行调查,对其经营管理和生态功能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管理的措施方案。
(4)探索新的经营管理机制和模式原有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要精简,管理职能要从砍树到种树和森林管护;对转产的工人、职工、群众要妥善安排,给以出路,要组织剩余劳力开展多种经营,合理开发森林多种资源,特别是非木材资源;承包低质、低效次生林经营和荒山造林任务,实行股份制、承包制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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