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中国处于国家工业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其间发生的两次危机基本一样:工业扩张、投资膨胀的同时农业供给下降;其后是财政赤字导致分配不足,新增生产能力下降引发就业问题……其中,由于分配和消费都在严格的计划控制之下,因此对物价上涨的反应并不明显。
改革后的两次危机则显然与前两次迥异。一是危机形成于投资消费双膨胀造成的通货膨胀。二是对应危机所采用的行政计划手段与改革后的经济结构不适应,过度紧缩往往造成国有企业的生产停滞,反过来再作用于政府财政,形成恶性循环。三是随着市场化的民营经济逐渐成长和海外资本的大量涌入,政府毕竟已开始尝试着运用利率、汇率、税率等经济手段来解决问题。在国有资产瓜分狂潮和随之而来的权力财产再分配的动荡大体就序之后,一个理智的政府将有可能在对以往危机教训的认识中建立起“学习机制”,不再像过去那样大起大落地搬动经济杠杆,变幼稚无度为稳健干预。
此外还应看到,一方面近年来国际剩余资本对缓解中国资金供给趋紧、市场利率过高的矛盾有愈益明显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对外开放,与世界经济并轨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国际性经济波动的影响。以八十年代以来国内的两次危机与同期美国的经济波动做对比分析,会看到某种程度的相似和相关。八十年代中期里根政府为了刺激美国经济采取高利率政策,使得海外资本大量涌入美国,造成短暂的虚假繁荣,背后却是企业不堪高利率重负,工业资本出逃,就业水平下降,外国商品包括中国货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速地高比例占领美国市场,最终导致美国经济“空心化”。布什政府上台之后不得不大幅度降低利率,又使得金融资本出逃,带累不动产业危机。共和党两任总统在利率上的跳跃式调整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不得不让位于民主党。克林顿新的利率政策显然比两位前任稳健得多:利率水平介乎于里根和布什之间---可以认为,这是美国经济缓慢复苏的内在原因。
三. 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问题比较分析
中国与前苏、东诸国在国家经济体制上有许多本质上的相同之处。中国十年改革的成功之所在,即是从国家垄断资本控制最薄弱的环节农村入手,对国家以人民公社名义所拥有的土地资本,再分配为以农户承包为形式的小额劳动者资本,创造了以大量劳动替代资本投入、进行民间资本再积累的基础。而城市改革从“利改税”入手作为第一步,恰恰让各部门根据实际占有的资产和既往收益留利交税,这就静悄悄地使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
堪称无独有偶的是八十年代下半期,当中国的经改开始触及城市工业体制中部门垄断资本的产权问题时,所遇到的麻烦与现在的苏、东诸国如无二致,随着国家资本演化为部门资本,全民所有制演化为单位所有制,国营企业产权的“灰化”程度越来越大,城市国有企业职工早已把“爱厂如家”变成“厂里有啥家有啥”,而各类干部则依托自己控制的部门资本份额来进行“资源置换,权钱交易”,社会性的腐败正在蔓延。而从传统意识形态出发,在经济上采取对国营企业“输血”、“倾斜”的政策,则不仅造成数千亿无效益投资转化为库存占压资金和消费基金大量增加,而且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腐败。
西方舆论界对东欧国营企业民营化的诸种问题有不少分析。较为表面化的有两种,一是分析企业本身的问题,认为设备陈旧,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低下,无法运转;二是市场环境问题,不仅政治不稳定,而且缺乏资本市场必备的会计、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机构。而要等东欧诸国建立起必要的制度环境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他们认为起码还需30年。这种看法在中国推行国营企业承包制的八十年代也曾一度流行过。
无论是根据西方经济制度提出的私有化方案,还是套用西方经济理论得出的上述分析判断,其针对的仍是苏东诸国和中国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概念。而问题的结症恰恰在于这种“完全公有制”现阶段只是名义上的或理念上的;实际上,无论苏东诸国还是中国,公有制国营企事业单位早已在开放市场,货币交换的同时,静悄悄地转化为“单位所有制(企业所有制) ”。
既然在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或称部门资本,以及全民所有制演化为产权关系极度模糊的单位所有制是苏、东诸国(包括中国城市体制)的本质性弊端,那么,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国家资本社会化”:通过清晰国营企业产权;还原劳动者付出的剩余价值,据以建立劳动者资产份额并以此做为劳动者资本再积累基础的经济机制,以此改造国家垄断资本和官僚政体,发展由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当然不是私有化,而是真正按马克思原意走向社会主义的必要一步。
大多数二战之后形成的东方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工业体系建设的过程上有相似之处。在工业化初期,国家凭借革命战争形成的权威,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获取工农业劳动者全部剩余价值,形成国家资本。而对付出剩余价值的“国家主人”--劳动者,则通过平均分配消费品或票证供应支付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此时,因为体现在最终消费环节上的平均化,使得“国家主人”并不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在这个意义上,全民所有制在原始积累阶段是存在的,也可以掩盖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
但是,一旦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结束,各产业门类之间日趣频繁的交换便产生出日趋明显的不同利益,国家资本的公有制形式和内容即演变为各个国营单位依据事实上占有的不同国家资本份额,享有不同资本收益,从而造成社会收益分配差别化的部门资本。部门资本的受益主体是政府部门自身,而这些部门并不是付出剩余价值的劳动者,为了维护其所有权的合法性,部门资本所派生的既得利益者阶层必然一方面加强政治强权,形成官僚集权政体,另一方面强调“既得利益者所有制”的合理合法,维持僵化的意识形态控制。
如果真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应该认识到,这种资本类型包含的产权关系不仅是最模糊的,也是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反动。东方后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国营企业长期不景气,财政包袱沉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甚至导致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以这种产权关系为内容的所有制,和以这种所有制为名的企业资产,在任何主义、任何制度、任何国家中,尚无成功运转的先例。
因此,应该从企业产权清晰入手,还原不合理的部门资本所占有的劳动者份额,再建立独立的产权主体,使之进入有制度约束的市场。这样才有可能打破国家(部门)资本的垄断,铲除官僚集权政体的根基。这个过程中,公众中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产生,人们才会意识到产生于市场交换中的平等自由是不可侵犯的权力。于是,民主政体和市场经济便有了社会基础。而这个过程的起码条件是要求相对稳定而有权威的政治控制……。如果象苏东各国那样搞私有化,把已经产权关系不清楚的国营企业统统交给一个新组建的、从未在资本形成过程中起过作用的、依靠一种并不稳定的社会政治结构的“私有化部”来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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