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从文本本身的行文来看,《乐记》不是出于一时、一人之手,是可以肯定的,编辑的痕迹十分明显,且重复、松散之处随处可见。[①] 但是,这并不能丝毫否定公孙尼子上承孔子,[②] 集先秦儒家乐教之大成的原创地位。先秦时期的文献流传,由于受到了书写方式的限制,由于师徒之间口耳相传的授徒方式,还由于秦火的劫难,在在都使得先秦时期的很多文献很难做到百分之百的、一字不差的保存下来。所以,通行本《乐记》不论汇编于战国,还是汇编于汉初,其内核都高度集中地体现了先秦儒家关于“乐”的思想。其基本思想当直接传承于孔子,原著当形成于孔子与其及门弟子及再传弟子之间,这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③] 孔子之乐教,与《诗》、《礼》相提并论,是孔子人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结合先秦时期相关文献中其他的记载,对《乐记》中的人学思想进行必要的发掘,就十分必要了。
根据现在流行的先秦时期各种文献来看,中国先秦时期的“乐”(诗、乐、舞三位一体)是非常发达的,孔子就是一位超一流的音乐实践及音乐理论大师。由于书写方式的限制,乐谱的记载难以保存,人存则乐存,人亡则乐亡的存有状态,致使先秦时期流传下来的具体的演奏、表演资料极端贫乏。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乐记》及其相关文献所提供的内容就非常珍贵了。郑玄云:“名曰《乐记》者,以其记乐之义。”“乐之义”就是专门研究“乐”的理论,它是对“乐”之实践活动的提升与超拔。孔颖达《礼记正义》引《艺文志》云:“黄帝以下至三代,各有当代之乐名。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也。’周衰礼坏,其乐尤微,以音律为节,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矣。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为乐官,颇能记其铿锵鼓舞而已,不能言其义理。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博古,与诸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云乐事者,以作《乐记》事也。其内史丞王度传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时,以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乐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又云:“刘向所校二十三篇,著于《别录》。今《乐记》所断取十一篇,余有十二篇,其名犹在。三十四卷,记无所录也。其十二篇之名,案《别录》十一篇,余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案《别录》:《礼记》四十九篇,《乐记》第十九。则《乐记》十一篇入《礼记》也,在刘向前矣。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余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其二十三篇之目,今总目存焉。”孔颖达的行文似乎是在说,中国上古时期,诗、乐、舞极端发达,周衰礼坏之后,遗法皆乱,此篇《乐记》乃是“采《周官》及诸子云乐事”而成的重要著作,其理论的主体是先秦之物,记载的也是先秦的思想。虽然并非全貌,但是弥足珍贵。
一、乐本篇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注释:① 噍杀,jiāoshài,声音急促貌。《史记·乐书》作“焦衰”。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其乐音焦戚、杀急,不舒缓也。” ② 啴,chán,舒缓的样子。啴缓,宽绰舒缓。③ 廉,清白高洁,俭约正直。
导读:此一段为《乐记》大纲。第一,行文中十分注重人之心→物→乐(包括声→音→乐)之间的辩证关系,明确指出“乐”之“本”,在“人心之感于物”,是性情摇荡的产物。第二,将“人心”与“哀心、乐心、喜心、怒心、敬心、爱心”相提并论,视此六者为情气之属。然而,“心”并非“情”。《荀子·解蔽》云:“心生而有知。”故心为知之体。但是,知而有异,知而有志。心是情由以产生的前提,情是心之知导致的结果;心是情的载体,情是心的内容。第三,“六者非性”之谓,划出了性与情的分界线。在《乐记》中,“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性为人仰承于天而与生俱来的禀赋;“感于物而后动”者,为“性之欲”,是之谓“情”。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文本在声、音、乐之间,在心、物、乐之间,突出的是一个“感”字。它不仅显示了《乐记》将“乐”之“本”界定为“人心之感于物”是弘扬了孔子以来人本主义的传统,更重要的是,“《易》以感为体”,(《世说新语·文学第四》)透露了《乐记》与《易传》的深层关系。这种关系在《乐记》中并不仅仅限于字句上的相似,思想上的涵化,更重要的是在思维方式上的潜移默化,通同为一。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注释:① 怗懘,zhānzhì,《史记·乐书》作“惉懘”,不和谐。② 陂,bì,倾也。③ 迭,互相;陵,越。此谓五声不和,君臣民事物,上下皆乱,互相陵越,故谓之“慢”。慢,《易传·系辞传》有“上慢下暴”之谓,同此。
导读:此一段立论的前提是“情动于中,故形于声”。由于乐之“声”是人之“情”的显发,所以五音之乱,就是“国之灭亡无日”的征兆。它的意思似谓,国家的基础,不在于君臣民事物,而在于从根本上影响君臣民事物的“情”。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都是不同的“情”艺术化的表露。人之心“安以乐”,则五音不乱,而“无怗懘之音”;人之心“怨以怒”、“哀以思”,则五音皆乱,“迭相陵,谓之慢”。这里的“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就是承上一段“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而来,由此可证,上一段“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者,确实是指的“情”,也就是“性之欲”。另外,此一段把政治、经济与性情的内在联系展示了出来,认为君骄、官坏、民怨、事勤、财匮之间有彼此牵制、促动的张力,由此而照应上文“礼乐刑政,其极一也”的乐教思想。这当然相当深刻。
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
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恶,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注释:①《清庙》,《诗经·周颂》有《清庙》篇,《诗大序》以为祀文王之歌;郑玄以为祀文王之宫。清,肃穆清静。② 朱弦,指练朱丝为弦,练则声浊。越,瑟底之孔;疏越:疏通孔底,使声迟缓。声浊又迟,是质素之声,非要妙之响。③ 大飨,袷(xiá,祭名)祭先王,以腥鱼为俎实,不臑熟之。大羹,肉湆,不以盐菜和之。此皆质素之食,人所不欲也。④ 冠笄jī,男子二十而冠,女许嫁而笄,成人之礼也。⑤ 射、乡,乡饮酒之礼。食飨,招待宾客之礼。
导读:“乐”为什么能通伦理?因为乐中有礼。所以“知乐则几于礼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反人道之正”,也就是“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的真正含义。“人生而静”的“静”指的是人的天生禀赋,是“天之性”,也就是《乐记》中的“天理”。天之性,天理,在《乐记》中指的是一种纯静高洁的理想境界,应该与孟子的仁义礼智之“四端”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乐象》篇有“德者,性之端也”的命题。“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的“静”与荀子“虚壹而静”的“静”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天之性的纯静之质,是天所赋予人者;而后者则是人心之知的一种后天功夫,是要努力而为才能抵达的一种认知能力的修养。“反人道之正”的“正”,指的就是人生而静的天之性,但是,与生俱来的天之性由于物至知知,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物至而人化物,不能反躬,穷人欲而灭天理,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淫逸作伪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恶,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这种通过乐来“反人道之正”的思想与《易传·乾彖》之“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以及《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之“协于天地之性”是一样的理路。《乐记》的作者以为,“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恶,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的根源乃是以“德”为中心的性情偏失导致的结果,这与帛书《易传·缪和》“夫《易》,刚者使知瞿,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忘,人为而去。”(第15行)以及《孟子》“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滕文公上》)所思考的问题以及思考问题的方式都完全是一致的。
《乐记》十分强调心、性、情、物、志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新出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也注重心、性、情、物、志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乐记》以为“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与《性自命出》之“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是一致的,都持性善论。但是,仔细体味二者之间的异同,笔者以为,《乐记》的理论指向是“乐”,而《性自命出》的理论指向则是“性情”。虽然它们都密切注意到了礼乐与性情的关系,也都认同孔子“成于乐”的理想,但是,《乐记》更加注重的是,乐在人文社群中、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它认为“感于物而动”的“性之欲”,以“物至知知”“物诱而好恶无节”为端,下开管子、荀子;而《性自命出》则更加注重人之所以为人的自我完善(动性、砺性、逆性、实性、出性、养性、习性、长性)及其个人价值的最终实现。提倡“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而下开孟子。
二、乐论篇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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